簡介 高新技術企業是指通過科學技術或者科學發明在新領域中的發展,或者在原有領域中革新似的運作。在界定高新技術產業范圍的基礎上,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的概念問題可以從2008 年國家頒布的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》來加以界定。因此,在我國,高新技術企業一般是指在國家頒布的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》范圍內,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,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,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的居民企業,是知識密集、技術密集的經濟實體。 優惠政策 由于各個地方的情況不同,對應的優惠政策會有所改變,現提供的為國家基本的優惠政策,僅供參考。 國務院印發《關于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》。意見明確,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,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服務企業,減按15%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。 1、企業經認定為《高新技術企業》,可以減按15%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。 2、企業研究開發投入可以進行研發費用確認享受所得稅加計扣除優惠。 3、企業經過技術合同登記的技術開發、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合同可以享受免征營業稅優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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